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單位停工、停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具體來說,如果停工或停產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一般為30日計),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情況,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如果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我們呼吁所有用人單位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我們也提醒廣大勞動者關注自己的權益,如遇到問題及時與用人單位溝通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