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指南: 一、事項類別:公共服務
二、服務對象:存檔人員
三、辦理依據
(一)《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0號)
(二)《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
(三)《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人社部發〔2021〕112號) (四)《錫林郭勒盟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辦法》(錫人社辦字〔2017〕143號)
四、申請條件
各類用人單位(包括部隊、院校)和流動人員。
五、辦理材料
身份證和《調檔函》、《錄取通知書》、《入伍通知書》或考錄、招錄(聘)文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交存檔人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存檔憑證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六、辦理流程
①提交、審核申請材料;
②核對、密封檔案,并隨同《檔案轉遞通知單》和《檔案材料明細清單》通過郵政機要轉遞或專人送取(僅限市內)一并轉出;
③查收檔案轉遞通知單回執,確認檔案到達請調單位,并及時與委托單位(個人)終止委托管理人事檔案協議書。
七、責任部門及監督電話
責任部門:錫林郭勒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人才交流部
監督電話:0479-8233558
八、辦理時間、地點及聯系電話
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點: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錫林西大街11號盟勞動保障大廈一樓)
聯系電話:0479—8232003
九、辦理時限:即時辦理。
十、收費標準:不收費
十一、材料格式、份數、簽字簽章要求:無
十二、表格下載:無
十三、表格填寫說明及示范文本:無
十四、注意事項
(一)非國有單位(或不具有人事管理權的用人單位)調檔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出具《人員接收函》或《調檔函》;
(二)考錄公務員或被國有企事業單位招錄(聘)的,由考錄主管部門(或單位)出具《調檔函》;
(三)錄取院校調檔的,由錄取院校出具《調檔函》或《錄取通知書》;
(四)應征入伍的,由人民武裝部門出具《入伍通知書》或《調檔函》。 ? ?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