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二、服務對象: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及高校畢業生
三、辦理依據
(一)《內蒙古自治區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工作實施方案》(內人發〔2009〕186號)
(二)《錫林郭勒盟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錫人社發〔2015〕145號)
四、申請條件
(一)企業
1、錫林郭勒盟轄區內依法注冊的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經營證照完備,具有固定生產經營項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2年以上,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無不良用工記錄;
2、符合我盟經濟社會產業發展,具有一定規模、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且具有一定發展潛力;能夠持續提供適合高校畢業生且具有一定管理、技術和技能含量的儲備工作崗位;
3、具有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工作規章制度和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設施,并根據工作性質、工種的不同,為儲備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按月及時足額支付儲備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
(二)高校畢業生
1、內蒙古自治區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派遣期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身體健康,能夠履行、遵守儲備單位崗位職責和各項規章制度。
五、辦理材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錫林郭勒盟高校畢業生企業儲備單位申報審核表》; (二)高校畢業生:身份證和畢業證原件,《錫林郭勒盟高校畢業生參加企業儲備申請表》。
六、辦理流程
(一)企業
1、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www.xmpta.com.cn)辦事大廳的“人才儲備”模塊注冊,提交進行資格審核。
2、審核通過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設立高校畢業生企業儲備單位(以下簡稱儲備單位)。
(二)高校畢業生
在錫盟人力資源信息網(www.xmpta.com.cn)辦事大廳“人才儲備”模塊注冊,并提交進行資格審核。
(三)儲備單位和高校畢業生
1、儲備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相互選擇,達成意向后,儲備單位負責將擬儲備人員名單報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審核備案;
2、審核通過后,盟人才資源開中心統一組織體檢,并將體檢合格者公示,公示結束無異議后,與儲備單位和高校畢業生簽訂《錫林郭勒盟高校畢業生企業儲備協議書》,企業人才儲備開始。
七、責任部門及監督電話
責任部門:錫林郭勒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人才交流部 監督電話:0479-8233558 八、辦理時間、地點及聯系電話
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點:錫林郭勒盟人才資源開發中心人力資源信息化服務大廳5號窗口(錫林西大街11號盟勞動保障大廈一樓)
聯系電話:0479—6989161
九、辦理時限:每年3-6月為申報期,6月底前認定公示完結。
十、收費標準:不收費
十一、材料格式、份數、簽字簽章要求:無具體要求
十二、表格下載:請登陸http://www.xmpt.com.cn(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信息網)“下載專區”檢索并下載。
十三、表格填寫說明及示范文本:無
十四、注意事項:此項業務實行屬地化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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